白香山诗集
此《白香山诗集》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文集,由清代汪立名编订。全书共四十卷,包含:《长庆集》二十卷、《后集》十七卷、《别集》一卷、《诗集补遗》二卷,前附:年谱、年谱旧本。此为清康熙时期汪氏一隅草堂刊本,为清中期知名精写刻本。
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 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 “刘白”。他曾在《与元九书》里,将自己的诗作分类为 “讽谕”、“闲适”、“感伤”、“杂律” 四类。而后元稹为白居易编辑《长庆集》,也采用这四者(不过 “杂律” 被改为 “律诗”),做为诗歌的分类。然而白居易后续自编文集,诗歌分类便仅剩下 “格诗”、“律诗” 两类。其中 “格诗” 可能是白居易自创的名词,汪立名、陈寅恪等人认为称 “格诗” 只是单纯为了与 “律诗” 做区隔而已 [1] 见陈寅恪《元白诗笺证稿》。
白居易的诗歌现存近三千首,是唐代存世诗歌最多的作家。晚年的白居易对自己的诗文更为看重,为使其能流传下去。根据其《白氏文集自记》记录,他会不定期整理其诗集并抄录成册(共五份),然后送到其亲戚(侄子龟郎、外孙谈阁童)和各地寺庙(东都圣善寺、苏州南禅寺、庐山东林寺等)保存。
此书为清中期知名精写刻本。清初行世的白居易诗文集,颇有颠倒讹舛。汪立名编排此书参校了明代各本《白氏长庆集》和《唐音丁签》等。经过考证编排,书中字句,用万间堂校改本,苕溪草堂本、憩间堂所藏泰兴季侍御 [2] 季侍御为季振宜 依宋刻手校本等参校,对错误颇多纠正。《四库提要》中称其 “盖于诸刻之中特为善本”。
四库提要
国朝汪立名编。立名有《钟鼎字源》,已著录。唐白居易《长庆集》诗文各半。立名引宋祁之言,谓居易长于诗而他文未能称是,因别刊其诗,以成是集。又据元稹序,谓长庆时所作仅前五十卷,其宝历以后所作不应概名以 “长庆”。(案立名此论未确,已详辨于《长庆集》下。)因即其归老之地,题曰《香山》。参互众本,重加编次,定为《长庆集》二十卷,《后集》十七卷,《别集》一卷。又采摭诸书为《补遗》二卷。而以新定《年谱》一卷、陈振孙旧本《年谱》一卷并元稹《长庆集序》一篇、《旧唐书》本传一篇冠于首。复采诸书之有关居易诗者,各笺注于其下。居易集在东林寺者,陆游《入蜀记》称宋时已佚,真宗尝令崇文院写校,包以斑竹帙,送寺。建炎中亦坏于兵。其传于世者,钱曾所云宋本莫知存佚。旧有明武定侯家刻本,今亦罕见。世所行者惟苏州钱氏、松江马氏二本,皆颇有颠倒讹舛。胡震亨《唐音丁签》所录,又分体琐屑,往往以一题割隶二卷,殊为丛脞。立名此本,考证编排,特为精密。其所笺释,虽不能篇篇皆备,而引据典核,亦胜于注书诸家漫衍支离,徒溷耳目。盖于诸刻之中特为善本。其书成于康熙壬午,朱彝尊、宋荦皆为之序云。
白香山诗集序(宋荦撰)、白香山诗集序(朱彝尊撰)、白香山诗集序(汪立名撰)、凡例
旧唐书本传、白香山年谱(汪立名撰)、白香山年谱旧本(陈振孙撰)、白氏文集自记、目录
长庆集二十卷
白氏长庆集序(元稹撰)
卷一:讽谕古调诗五言凡六十四首
卷二:讽谕古调诗五言凡五十八首
卷三:讽谕新乐府上二十首
卷四:讽谕新乐府下三十首
卷五:闲适古调诗五十三首
卷六:闲适古调诗四十五首
卷七:闲适古调诗六十一首
卷八:闲适古调诗二十七首
卷九:感伤古调诗五十五首
卷十:感伤古调诗七十八首
卷十一:感伤古体五言凡五十三首
卷十二:感伤歌行曲引杂体凡四十八首
卷十三: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二首
卷十四: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
卷十五:律诗五言七言九十九首
卷十六: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六首
卷十七:律诗五言七言凡一百首
卷十八: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四首
卷十九:律诗五言七言凡九十八首
卷二十:律诗五言七言凡四十首
后集十七卷
白氏后集自序(白居易撰)
后集一:格诗凡八十九首
后集二:格诗凡六十首
后集三:格诗凡五十八首
后集四:格诗凡八十六首
后集五:律诗凡八十四首
后集六:律诗凡六十八首
后集七:律诗凡一百一首
后集八:律诗凡一百首
后集九:律诗凡一百七首
后集十:律诗凡一百十四首
后集十一:律诗凡七十首
后集十二:律诗凡九十六首
后集十三:律诗凡八十首
后集十四:律诗凡九十八首
后集十五:律诗凡七十五首
后集十六:律诗凡一百首
后集十七:律诗凡一百八首
别集一:格律诗凡十一首
补遗上:格律诗凡五十五首
补遗下:杂体联句凡三十首
书名页题:古歙 [3] 音:shè 汪西亭編訂 白香山詩集 長慶集 後集 別集 白集補遺 一隅草堂藏板
白居易(772 年-846 年)字乐天,晚号香山居士、醉吟先生。生于郑州新郑(今属河南),祖籍太原(今属山西),唐代现实主义诗人。
汪立名,安徽婺源人,号西亭。清代著名藏书家、刻书家、学者。“一隅草堂” 为其堂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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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根据其《白香山自记》记录,他会定期整理其诗集并抄录成册(共五份),然后送到其亲戚(侄子龟郎、外孙谈阁童)和各地寺庙(东都圣善寺、苏州南禅寺、庐山东林寺等)保存。”
白香山自记 当为 白氏文集自记。后面目录处亦同。
白氏文集自记 中并无 “定期整理” 之说,只言 “集有五本”,分别在 “庐山东林寺、苏州南禅寺、东都圣善寺” 及 “侄龟郎、外孙谈阁童” 等处。
“除原注外号增笺释” 号 应为 另。 凡例中言:“诗中笺释皆原注,间有增入者则为按字以别之。但就本诗之可考者而已,不復蔓引他书,妄托笺注。自惟浅陋,不足以注古人诗。” 故此句所言与汪氏本意不相符。
“憩间堂所藏泰兴李侍御依宋刻手校本” 李 当为 季。见 凡例。此处季侍御为季振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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