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修百丈清规
《百丈清规》(本名:禅门规式)是唐代怀海禅师为禅宗寺院制定的清规,后历代多次增订。元顺帝时百丈山住持德辉长老奉敕重新修定为《敕修百丈清规》。全书分上下两卷,包含:祝厘、报恩、报本、尊祖、住持,两序、大众、节腊、法器共九章。此内含元至正三年余氏恩庵刊本及室町时代覆刻元本。
上部有祝厘章第一、报恩章第二、报本章第三、尊祖章第四、住持章第五,下部有两序章第六、大众章第七、节腊章第八、法器章第九。对僧寺的各方面都有规范,最初在禅宗寺院流行,后成为汉传佛教普遍的清规,并影响至今;如在结夏安居、游方安单(住寺称挂单、挂搭)、贴单、打禅七、普请(又叫出坡,众僧共出劳作)、岁计(年岁财物会计报告)、肃众(违规处罚)、榜状牌示(公布事宜)、钟鼓法器等方面的规定,今日汉地僧寺仍在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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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顺帝时百丈山住持德辉长老奉救,救字应该是奉敕吧?
感谢纠错,已作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