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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. 二卷.元大德三年叶鼎隶书钞本.郑思肖.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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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(故佛00004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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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叶鼎,字和仲,号山涧,古括人。篆、隶皆能书。据明陶宗仪《书史会要》的记 载,当时叶鼎隶书亦有声名。在本经卷末题记中记:

    歲在大德己亥臘八日古栝 葉鼎,年逾六衰幸喜目明,以八分書金剛經一卷,仰畣(答)四恩,同資三有,端平乙未人 葉鼎題

    当时写者以超过六十岁的高龄,怀著恭敬的宗教情操而写下此经。

    卷末有元代 郑思肖跋

    釋文:

    此六如經一卷。是釋迦老子獨與須菩提說底消息。但問金剛之言何在。只向他道掩彩。所南翁。

    郑思肖(1241-1318)是著名的宋末元初的遗民,他虽然没有参与抗元战争,却在反元朝态度上,表现极为激烈,因此史学家将他归为“激进型”的遗民。他原是福建连江人,曾为太学生,宋亡后隐居苏州报国寺,终身不娶,更不与北方人及在元朝廷作官者来往。学问渊博,晚年对于佛、道和天人性命之学,有深刻研究。喜作诗,造语“险异诡特”,善画兰,传说画兰根不著土,以象征故国已为蒙古人夺去,不愿意着土。画传世极少,今只见日本大阪美术馆藏〈墨兰卷〉。

    这则题跋虽然只有短短数十字,却是难得一见的传世真迹孤本。叶鼎(1235-1299以后)〈隶书金刚经〉书于大德三年(1299),郑思肖跋则在是年,即59岁以后。郑跋之后有释文莹跋,针对叶鼎的书法,说:

    金剛般若者,心法也。心之所之,法之所由也;心之所止,法之所歸也。古栝山礀葉公由心法得字法,止心法得佛法,字法既妙,佛法亦然,默於心畫中,發明如來大智慧海矣。

    这段话用来为郑思肖的字作一注解,似乎更为恰当。这几行字由小而大,由清秀到稚拙,忽行书忽楷书,随心所之,不受拘束,前段与南宋一般文士行书相近,后半段令人想到宋代禅僧书法,与一般古典书风讲究技巧与法度的锻炼不同,论者以“破格字”称之,以显示禅僧对成法的否定。这件题跋反映了郑思肖作为宋遗民与宗教背景的两种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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